最新消息

103年第十一屆總統盃全國溜冰錦標賽暨2014世界自由式輪滑錦標賽國手選拔 競 賽 規 程

壹、主旨:

為推廣全國溜冰運動風氣,提升溜冰技術水準,積極培育國家代表隊優秀選手,爭取國際賽獎牌為國爭光,特舉辦旨揭錦標賽。

貳、依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雲林縣政府、屏東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屏東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雲林縣議會、斗六市公所、斗六市民代表會、雲林縣立體育場、雲林縣體育會

雲林國中、大東國小、屏東縣體育會、潮州鎮公所、屏東教育大學、光華國小

立法委員張嘉郡、劉建國、李應元、吳育仁等立委服務處、李建昇、江文登等

議員服務處

肆、競賽日期:

一、競速溜冰:103年3月21(五)~23日(日)

二、花式溜冰:103年3月20(四)~23日(日)

三、自由式輪滑:103年3月29(六)~30日(日)

四、溜冰曲棍球:103年3月26(三)~30日(日)

伍、競賽場地:

一、競速溜冰:雲林縣立溜冰場

二、花式溜冰:雲林縣立雲林國中

三、自由式輪滑:雲林縣立溜冰場

四、溜冰曲棍球:屏東縣潮州鎮運動公園溜冰場

陸、比賽分組及競賽內容:

三、自由式輪滑

(一)、 自由式輪滑分組:

1. 個人花式角標:

(1) 少年男子/女子組:國小男子/女子

(2) 青年男子/女子組:國中/高中在學男子/女子

(3) 成年男子/女子組:大專以上男子/女子

2. 指定套路賽:

與個人花式角標擇一參加,曾於全國中正盃、總統盃獲單人花樁及指定套路前三名者,不得報名,如發現違反規定者取消所得名次。

(1) 國小低年級男子/女子組 (2) 國小中年級男子/女子組

(3) 國小高年級男子/女子組 (4) 國中男子/女子組

(5) 高中男子/女子組 (6) 大專男子/女子組 (7) 社會男子組/女子組

*高中、大專、社會組若該生人數低於3人則併組、5人(含)以下則只頒發獎狀

3. 速度角標選手組:

(1) 社會男/女子組快速過角標: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溜交叉形

(2) 大專男/女子組快速過角標: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溜交叉形

(3) 高中男/女子組快速過角標: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溜交叉形

(4) 國中男/女子組快速過角標: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溜交叉形

(5) 國小男/女子組快速過角標: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溜交叉形

一年級組,二年級組,三年級組,四年級組,五年級組,六年級組

(6) 幼童男/女子組快速過角標:a.前進雙腳 b.前進單腳 c.前溜交叉形

4. 速度角標新人組:

限從未在民國101(含)年之前於全國中正盃、總統盃及會長盃(含新人組)中得過前三名之選手報名參賽,如發現違反規定者取消名次。

(1) 國中男/女子新人組快速過角標:a.前進雙腳 b.前溜交叉形

(2) 國小男/女子新人組快速過角標:a.前進雙腳 b.前溜交叉形

一年級組,二年級組,三年級組,四年級組,五年級組,六年級組

(3) 幼童男/女子新人組快速過角標:a.前進雙腳 b.前溜交叉形

5. 花式煞停:

(1) 男子組

(2) 女子組(若選手在五人(含)以下只發給獎狀,三人(含)以下則併入男子組)

6. 雙人花式角標:不分組

(二)、 自由式輪滑競賽內容:

本年度採WSSA2014最新規則,規則改動內容請上自由式輪滑委員會粉絲頁查詢

1. 個人花式角標、雙人花式角標

(1) 個人花式角標每位選手可上場表演一次,表演時間1分45秒至2分鐘,雙人花式每組2分45秒至3分鐘,以音樂開始時開始計時,至選手示意時停止計時,時間罰分改為10分。

(2) 比賽中每一個角標間距都必須至少切過一次,否則會被視為一個罰樁。

(3) 花式角標排名採「席位排名法」。

(4) 選手請自備音樂,須為MP3格式,請將檔名改為「組別+選手名字」後,在領隊會議前寄至 slalom_tw@hotmail.com,或於領隊會議時直接繳交至大會

(3) 指定套路:

(1) 限時60秒,所有選手皆須在時間內完成指定的套路,由進第一支角標開始計時,以選手示意結束停止計時,超過60秒將強制結束,未完成之指定動作皆以誤樁計。

(2) 動作要求:套路的動作、順序等皆須與影片內容完全一致,不可變換(第一段與第二段順序也不可以變換),不一致處,以誤樁計

(3) 比賽音樂:於四首指定音樂中選定一首,不須繳交音樂,只要在報名檔註明曲目次即可 (4) 影片檔與音樂檔下載網址:http://www.roller-sport.com.tw/

2. 速度角標選手組、新人組:

(1) 雙足S形、前溜交叉形為二回合計時賽,二輪成績擇優排名

(2) 每踢倒、漏過一個角標加比賽0.2秒,失誤超過四個,則該次比賽失格,單足S形在抵達終點前任何地方浮足落地則該次比賽失格。

(3) 單足S型項目採預、決賽制,預賽為二回合計時賽,二輪擇優排名,取各組前八名進行決賽,若該組別在11人以下,則以計時賽成績為決賽。

(4) 前溜項目幼童、國小組選手需配戴安全帽,後退項目所有選手皆須配戴安全帽。

(5) 號碼布應貼在選手後面明顯處。

(6) 起跑線與輔助線更改為200x40cm的起跑框,選手至少要有一隻腳完全在這個區域內,不可碰觸前後線,在預賽時,選手的溜冰鞋的第一個動作一定要切過起跑線。

(7) 速度角標起跑指令為「各就各位」、「預備」、「嗶」聲,在決賽時,"預備"之後將不允許身體有任何的動作,否則將視為一個起跑違規。

(8) 各項目角標間距:

前溜單足S形 前溜雙足S形 前溜交叉形

幼童組

國小一年級組

國小二年級組 起跑距離:8公尺 角標間距:120公分 角標數: 17個 起跑距離:8公尺 角標間距:120公分 角標數: 17個 起跑距離:8公尺 角標間距:120公分 角標數: 17個

國小三~六年級組

國中、高中組

大專、社會組 起跑距離:12公尺 角標間距:80公分 角標數:20個

3. 花式煞停:採分組BATTLE制

(1) 場地概要:25米加速、15米的煞停區,選手可以在任何區域起煞,但須在15米的煞停區內停住,超出煞停區才停止的動作無效。

(2) 比賽流程:按世界排名分組競賽,每組約2人,選擇較好的2人進入下一輪,預賽為三個動作取二、復賽四個動作取三,決賽五取四、不限單招或組合,同一組競賽中動作得來自不同類別,若重覆只承認較佳的該次成績,但預賽中作過的招式在複、決賽可再重覆。若裁判無法決定二名選手的名次、則可要求二名選手進行pk。

(3) 技術要求:單招要求煞停距停至少二米、組合招則每個煞停動作至少一米、總長二米、連接不得超過一米,若單手著地則會扣分、超過單手著地則該動作視為無效

柒、競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自由式輪滑:採WSSA2014最新規則

捌、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

玖、報名方式:

一、競速溜冰

1.上網下載電子報名檔網址:http://mypaper.pchome.com.tw/surmountyang9255請於報名截 止日前,將電子報名檔e-mail至surmountyang@yahoo.cm.tw聯絡電話:05-5337777

0928-367910楊威盛

2.請將報名表逕寄新址「雲林縣斗六市嘉東里嘉東中路2-2號」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

委員會收,未收到報名費者,承辦單位得保留受理該單位報名參賽之權力。

報名費匯款方式:匯款至--- 國泰世華銀行斗六分行

戶 名--- 雲林縣體育會滑輪溜冰委員會

帳 號--- 107-03-500113-1

總行代碼--- 013

二、花式、自由式輪滑 1.上網下載電子報名檔網址:http://home.anet.net.tw/wilsontsai/tcrs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電子報名檔e-mail至ecf0677@yahoo.com.tw 聯絡電話:04-23728691、0926-726925蔡偉生

2.將報名費及報名費統計表逕寄「台中市文心南路888號11樓之23 易清風收」或本會接

獲報名時所回覆之指定帳戶。聯絡電話:0910-422373未收到報名費者,視同未報名不列入秩序冊分組名冊。

三、曲棍球報名:屏東縣滑輪溜冰委員young77755@yahoo.com.tw

聯絡電話0932-977755林詠翔

 

壹拾、 報名費用:

一、競速溜冰:

1. 個人項目:600元可參加一個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加收100元。

2. 團體接力:每隊四人800元,每增加一預備選手加收200元。

二、花式溜冰:

1. 個人花式:700元可參加一個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加收200元。

2. 雙人花式、個人冰舞、雙人冰舞:每位選手700元。

3. 團體花式:每位選手400元。

 

三、自由式輪滑:

1. 速度角標:600元可參加一個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加收100元。

2. 個人花式角標:每人600元。

3. 雙人花式角標:每位選手600元。

4. 花式煞停:每位選手600元。

四、曲棍球:每隊4500元

壹拾壹、 報名日期:

一、競速溜冰:至民國103年2月28日星期五(22時)止。

二、花式溜冰:至民國103年2月28日星期五(22時)止。

三、自由式輪滑:至民國103年2月28日星期五(22時)止。

四、溜冰曲棍球:至民國103年2月28日星期五(22時)止。

壹拾貳、 領隊會議:

一、競速溜冰:103年3月20日(四)上午10時於雲林縣體育館會議室(領取秩序冊及號碼布)。

二、花式溜冰:103年3月16日(日)上午10時於台中市四育國中(出場序及基本型抽籤)。

三、自由式輪滑:103年3月28 日(五)下午3時於雲林縣體育館會議室(出場序抽籤)。

四、曲 棍 球:103年3月25日上午10時於屏東縣光華國小

壹拾參、 獎勵:

一、各項競賽之前三名於比賽成績確定後,在溜冰場中各頒金、銀、銅牌及獎狀表彰之。

二、各項之前六名於閉幕前頒獎狀乙張。

三、比賽成績除由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保存外並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

會核備。

四、各代表單位(國小、國中、高中、大專)獲得各組團體錦標之前三名,於閉幕時由大會頒冠、

亞、季軍獎盃各乙座、獎狀乙張並呈報教育部體育署列核備。

五、競速選手組綜合冠軍,頒獎盃乙座及獎狀乙張。

壹拾肆、 競賽細則:

一、團體接力採美式接力之方式,每圈按棒次順序,循環接棒,至該隊溜完全程。

二、團體接力賽選手之上裝必須四人同一樣式,違者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

三、競速參賽選手於比賽中必須戴頭盔,但禁止戴皮條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競速參賽選手之號碼貼紙,請貼於安全帽左側,於競賽進行中如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法分

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計時賽若有成績相同之情況,則加賽一場以決定名次,但不影響已定之紀錄。

六、比賽進行中如有異議得提出抗議,但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

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則保

證金沒收,作為大會費用。審判委員會之判定為最終之判定,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七、參賽選手不得代表兩個或更多個單位參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八、各隊提出抗議時,如未依抗議規定循合法程序提出,而大聲叫喊致影響比賽之進行或有侮辱

裁判及大會人員之行為時,得視其嚴重性由大會採取適當之處分(例:取消個人或其全隊之

參賽資格或禁賽多久等處分),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備查。

九、各組比賽至少須有九隊報名註冊,不足法定隊數不列入正式比賽。

壹拾伍、 注意事項:

一、選手不得配戴飾品(指: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賽,配戴眼鏡者,必

須使用橡皮圈固定之。

二、各組團體總錦標冠、亞、季軍,由獲得積分最高者得之,各組積分採男、女合併之方式計

算如得分相同時以金牌、銀牌、銅牌之牌數依序排列名次,獲多數者勝之。

三、個人競速綜合冠軍由獲得分數最高者得之。如得分相同時以金牌、銀牌、銅牌之牌數依

序排列名次,獲多數者勝之。再不能辦定,則以距離長短判定,由長距離者勝之。

四、各單項比賽實際參加人(隊)數,三人(隊)以下含三人(隊)不計成績,視同表演賽,

無獎牌但仍頒給獎狀;四人(隊)取三名;五人(隊)取四名;六人(隊)取五名;七人(隊)

取六名。其積分之換算以逆算法給之,但第一名加一分,即取六名時為7、5、4、3、2、1;

依此類推。團體花式、競速團體接力,其積分雙倍給之。

五、參加新人組比賽選手,其得名積分不列入團體積分之計算。

六、參加選手之食、宿、交通等事務請自行處理。

七、比賽遇雨視多數領隊及教練決議照常或延期舉行,如繼續比賽選手須考量個人能力選 擇

是否棄權。

八、參賽選手嚴禁降組,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九、請各隊領隊務必準時參加領隊會議,未參加者視作對領隊會議決議內容無條件同意。

十、參加選手請衡量個人體能狀況,如有不適從事各項運動者請勿報名。

十一、大會已投保場地意外險,各隊及選手請依需要自行加保。

十二、報名參賽者,即認為已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十三、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十四、如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會作最後決議,不得

異議。

十五、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訂公佈之。

十六、本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十七、本賽事己投保埸地意外險300萬。參賽選手如認為比賽期間恐有高意外風險,主辦單位建議選手應自行投保個人意外或傷殘醫療保險。

 

2014自由式輪滑世界錦標賽暨亞洲輪滑錦標賽

自由式輪滑項目國手選拔辦法

一、報名方式:

1. 報名方法:與本年度總統盃報名時一同報名。

1. 報名費用:每名選手300元,雙人花式每人300元。

二、參賽年齡:

1. 青年男子/女子組:2014年1月1日前滿12歲(2001年1月1日(含)前出生)

2. 成年男子/女子組:2014年1月1日前滿16歲(1997年1月1日(含)前出生)

三、選拔人數:

1. 花式角標:各組男女各三名,共12人。

2. 速度角標:各組男女各三名,共12人。

3. 雙人花式角標:二組,共4人。

4. 花式煞停:男子組2人、女子組1人、全部共3名。

四、國家代表隊教練:二名。

五、選拔方法:

1. 花式角標:以報名選拔賽之選手在本年度總統盃成績分青年組與成年組分別進行排名,選拔出男女子組前3名。

2. 速度角標:以報名選拔賽之選手在本年度總統盃成績分青年組與成年組分別以預賽成績進行排名,超過11人組,取前八名、未足11人則取前四名進行決賽,選拔出男女子組前3名。

3. 花式煞停:以今年總統盃煞停選手成績選拔出男子組前2名、女子組第1名。

4. 國家代表隊教練:經選拔出之世界自由式錦標賽準國手的教練,可依選手成績獲得積分,第一名之選手得積分三分,第二名選手二分、第三名選手一分;總和積分最高之教練,得受聘任為國家代表隊教練。

六、成績要求:

1. 速度角標:男子組計時最佳成績不得超過5秒,女子組成績不得超過5.3秒。

2. 花式角標:男子組總分平均須在65分以上,技術分平均在35分以上,女子組總分平均須在45分以上,技術分平均在25分以上。

3. 經選拔出之準國手,若無法達到以上標準,由審訊委員會決議是否給予國手資格。

4. 比賽相關細節,及國手詳細培訓辦法將另行公佈。

七、獎勵:

入選2014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遴選國家代表隊選手於參加移地訓練及比賽完成後,頒發國家代表隊當選證書,未達錄取標準者不適用本辦法。

八、國家代表隊之權利與義務:

1. 經選拔出之國手,取得代表國家參加2014年世界自由式輪滑錦標賽、及2014亞洲輪滑錦標賽之比賽資格。

2. 具有參加2014年賽前選手與教練移地培訓之義務與權利。

3. 經錄取之教練與選手,不得無故放棄參賽,並且須參加賽前集訓及服從團體紀律,凡無故放棄比賽、不參加賽前集訓,或不服從團體紀律者,經技委會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國手資格。

4. 經錄取之教練與選手必須同意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之比賽經費分配。

5. 經錄取之選手若有被取消資格者,其參賽名額將按比賽排名順序遞補之,若順位之選手成績未達上述成績要求,則此項目從缺。

6. 經選拔後錄取之教練及選手,須簽屬出國參賽同意書,並確實遵守本會及國際總會規章之規定。

7. 國家代表隊外之所有隨行人員,如欲隨隊出國須報請本會,並經本會同意方可隨行,須簽署出國約章同意書,但不享國手資格並須遵守代表隊規範。

8. 如違反上述第4及第6條規定者,由事發日起二年禁止參加本會主辦之一切活動。

9. 實際代表隊名單須經本會審訊委員會決議後成立,審訊委員會有按實際狀況變更名單與出賽人數等相關事宜之權力。

10. 本辦法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