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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高雄市北高雄溜冰協會第十屆理事長盃全國溜冰錦標賽

2013高雄市北高雄溜冰協會第十屆理事長盃全國溜冰錦標賽競賽規程

                                              教育部體育署  年  月  日字第    號函

 

目    的:為推展青少年運動,落實體育向下紮根之政策,推動「溜冰運動」;並藉此次比賽,推展青少

年運動,落實打造全民運動島政策,藉以培訓優秀人才,進軍體壇。

壹、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高雄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北高雄溜冰協會。

三、協辦單位:立法委員「邱志偉」服務處、高雄市議員「翁瑞珠」服務處、橋頭區公所、

              鴻達工業輪鞋製造廠、TAIWAN溜冰俱樂部。

    四、贊助單位: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公司。

貳、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15日(星期日)。

參、競賽地點:舊橋頭黃昏市場(橋頭區公所對面、東齊超市後面)。

肆、開幕時間:中華民國102年12月15日上午9時。(比賽於上午7時開始)

伍、開幕地點:同競賽地點。

陸、閉幕時間:中華民國102年12月15日下午14時00分。

柒、閉幕地點:同競賽地點。

捌、競賽項目:

一、個人競速:(柏油路面,一圈為200公尺)

1、幼童休閒A組:(限以俱樂部、委員會、社團名稱或該幼稚園單位報名人數未達10人以上者;

                   限穿著休閒直排溜冰鞋,輪子不得超過80MM,使用競速鞋及五輪競速底座者

                   不得參賽;報名休閒A組者不得再報名競速組或休閒B組)。

A、幼幼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B、幼童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2、幼童休閒B組:(限以學校為單位且該單位報名人數10人以上者始可報名;且限穿著休閒直排

         溜冰鞋,輪子不得超過80MM,報名休閒B組者不得再報名競速組或休閒組)。

A、幼幼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B、幼童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3、幼童競速組:(限穿著競速底座鞋種,輪子不得超過90MM,

                  報名競速組者不得再報名休閒A、B組)。

A、幼幼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B、幼童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4、國小A組:(不限鞋種,報名A組者不得再報名B組或C組)。

A、一年級男(女)子組:600公尺開放賽。

B、二年級男(女)子組:600公尺開放賽。

C、三年級男(女)子組:600公尺開放賽。

D、四年級男(女)子組:600公尺開放賽。

E、五年級男(女)子組:600公尺開放賽。

F、六年級男(女)子組:600公尺開放賽。

5、國小B組:(限穿著長筒直排輪鞋,高度需高於腳底12CM,直排輪鞋輪子不得超過90MM,

               報名B組者不得再報名A組或C組,備註1)。

A、一年級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B、二年級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C、三年級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D、四年級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E、五年級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F、六年級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6、國小C組:(參加任何比賽得過前三名者不得參賽C組,且須穿著塑膠鞋殼直排輪鞋,輪子不

           得超過84MM,底座長度不得大於11吋,報名C組者不得再報名A組或B組,備註2)。

A、一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B、二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C、三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D、四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E、五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F、六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7、國小D組:(限本會教練所交的學員,本會教練報名時報名表必須填寫教練I D,備註3)。

A、一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B、二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C、三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D、四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E、五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F、六年級男(女)子組:200公尺開放賽。

    8、國中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9、開放男(女)子組:400公尺開放賽。

備註:1、國小B組必須穿著長筒直排輪,材質不限,長筒高度至腳底30#~36#需高於12CM、38#以上須

          高於15CM。

   2、於本會任何比賽得過前三名者不得報名國小C組(表演賽不列此項),且參加C組選手輪鞋必

                    須限定為休閒鞋,鞋身為塑膠鞋殼,輪子不得大於84mm,底座長度不得大於11吋(28CM)。

      3、本會教練I D編號請於報名時必須填寫在報名表上,無填寫或填寫錯誤將歸入B組別。 

拾、參賽資格:

(一)個人競速:

一、幼幼組:幼稚園中班(含)以下之學童。

二、幼童組:幼稚園大班之學童。

三、國小組:就讀在校學生年級為準,各分組項目不限人數;嚴禁降組參賽,可越組參賽但須經大會

            同意。

1、一年級組:國小一年級之學童。

2、二年級組:國小二年級之學童。

3、三年級組:國小三年級之學童。

4、四年級組:國小四年級之學童。

5、五年級組:國小五年級之學童。

6、六年級組:國小六年級之學童。

  四、國中組:就讀國中之學生。

    五、開放組:高中(含)以上之學生或社會人士。

    六、所有資格與裝備將於賽後檢驗,如檢驗未合格者,將取消該選手得獎資格,請帶隊教練注意。

    七、參賽選手須酌收報名費:新台幣200元整。

                 1、於報名截止日後ㄧ個星期內報名者須繳交報名費:新台幣400元整。

             2、於比賽前ㄧ週內報名者須繳交報名費:新台幣600元整。

             3、於比賽當天報名者須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

             4、煩請各位領隊、教練注意報名截止日,以免多繳交報名費。

拾壹、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23日(星期六)止。(越期概不受理)

拾貳、報名方式:一律採E-mail報名。(wrkas@yahoo.com.tw

                報名表請到本會官方網站http://www.wrkas.org.tw/(北高雄溜冰協會)下載。

將報名表E-mail到wrkas@yahoo.com.tw報名,並將報名費匯到(00059211959290,

        橋頭農會(本會)代號619,戶名:高雄市北高雄溜冰協會)之匯款單據傳真到本會。

        TEL:(07)6131262  FAX:(07)6113089

            備註:上敘報名方式只採E-mail報名,未依規定大會有權是否接受報名,請各領隊、教練注意。

拾參、競賽規則: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競速溜冰競賽規則。

拾肆、領隊會議:比賽當日前半個小時於競賽場地召開。

拾伍、奬勵:

  一、個人競速:各單項競賽之前三名於競賽結束後或閉幕式中頒奬。

  1、幼幼(幼童)休閒A、B組個人開放賽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乙面獎狀乙張,其餘選手給予

            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2、幼幼(幼童)競速組個人開放賽: 

  (1)冠軍:奬盃乙座,奬狀乙張。

  (2)亞軍:奬盃乙座,奬狀乙張。

  (3)季軍:奬盃乙座,奬狀乙張。

    (4)其餘選手給予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3、國小A組、B組、C組、國中組、開放組個人開放賽:

  (1)冠軍:奬盃乙座、奬狀乙張。

  (2)亞軍:奬盃乙座、奬狀乙張。

  (3)季軍:奬盃乙座、奬狀乙張。

  (4)其餘選手給予獎牌乙面,獎狀乙張。

4、備註:(1)各組人數如未達四人時,大會有權與其他組合併比賽或列入表演賽。

     (2)所有參賽選手得獎獎牌、獎狀將於頒獎時頒發,頒獎時如果該選手未到場受獎,

        事後將不補發,請各選手注意,以免喪失敘獎資格。

拾陸、競賽細則:

一、參賽選手於比賽中必須戴頭盔與護膝,但禁止戴皮條帽,違者取消其受獎資格。

二、如遇有成績相同之情況時,則加賽一場以決定名次。

三、比賽進行中如有異議得提出抗議,但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裁判長提出。裁判團之判定為最後之判定,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四、參賽選手不得代表二個或更多個單位參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參賽選手每人限報名一組比賽。

六、參賽選手嚴禁降組(級)參賽,可越組(級)參賽但須經大會同意,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七、各組需依照組別報名,如報名有降組報名,經大會查證或其他單位舉證無誤後,取消其得獎資格。

八、選手不得配戴飾品(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賽。

九、各組比賽需依照資格報名參賽,違者經大會查證取消其得獎資格。

十、該單項參賽人數如未滿4人,大會有權與其它組別合併比賽或列為表演賽。

十一、競速組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競速溜冰競賽規則辦理。

十二、國小C組與幼稚園組依照現場裁判團訂定之競賽規則辦理。

十三、幼稚園休閒組依人數分組比賽,每組6~10人,各分組頒發獎章、獎狀。

十四、為保護選手避免運動傷害,輪子限定比照全國單項協會部分規定辦理。

十五、此場地為柏油路,為保護選手,參賽選手必須穿著護膝與安全帽(其他護具可斟酌穿戴)。

十六、此次比賽所有選手都有受獎(含優勝選手)所有選手請頒獎時務必到場受獎,頒獎時未到者該

      得獎者所得之獎項將不頒發,事後也不補發且不得有異議。

拾柒、注意事項:

一、參賽選手之號碼貼紙一張,請貼於左邊頭盔,於競賽進行中如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法分辨時,

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各隊提出抗議時,如未依抗議規定提出,而大聲叫喊致影響比賽之進行時,得視其嚴重性取消其個人或全隊之參賽資格。

三、主辦單位備有茶水(食、宿、交通等事務請自理)。

四、比賽遇雨依照現場大會裁判團決定正常舉行或延期。

五、如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之,不得異議。

六、各單項競賽進行時,除裁判人員及出賽選手(備賽選手)可在場之外,其餘人員皆須至場外觀賽, 

  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比賽場地,若有違背以致影響比賽之進行者,則取消該相關單位選手之參

    賽資格。

七、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八、報名時請依參賽資格報名,未依規定報名參賽者,大會得取消該選手之受獎資格。

九、比賽於上午7時開始,請各位領隊教練注意時間。

十、秩序冊與賽程表將於比賽前一週於本會網站公佈。秩序冊公佈後為表公平起見,除非本會疏失

      否則將不再接受報名與變更組別,請各位領隊、教練報名時特別注意,以免損失參賽選手權益。

十一、此次比賽場地為柏油路面,一圈為200公尺。

十二、參加比賽之選手請自行斟酌再行辦理人身保險。主辦單位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拾捌、本辦法呈 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競賽規章

http://myweb.hinet.net/service/download.html?http://wr1262.sg1012.myweb.hinet.net/context-102-12-15-1.doc

報名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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